2021年6月10日,下午两点左右,成都六秦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李红玉,也就是其法人的妻子,来到我目前入职的公司,一起来的另外一位女士,应该是其公司的人事。
(以上的说法真实准确,因为在我沟通无果后,第一时间报警了,当时的民警有做记录)文章源自www.xlme.cn川渝圈-https://www.xlme.cn/2189.html
李红玉的到来,源自一场官司,该官司已经结束,并且是六秦互动这边主动提出的和解。考虑到对方可能会说我诋毁,或者说我侵犯名誉权,事情的经过就不详细说了,简单陈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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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说法,我觉得可以向公众表达出来,因为在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里,我跟法官阐述了经过,既然能在法院说出来的事情,那么在公众平台表达出来,没有法律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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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是一个劳务纠纷问题,当我发现好好说话不管用后,我进行了曝光,该行为对六秦互动造成了影响,并且协商无果,六秦互动将我起诉到了法院,所以,后续这变成了名誉侵犯的案件。如最终大家能查询到的一样,六秦互动撤诉了,并且承担了案件审理的费用,我们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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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的内容,我这边可以说下,因为法院应该能查询到当时的协议,所以,我不用怕六秦互动说我又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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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如下:六秦互动赔偿我2000元,或者说,补偿我2000元的工资,但如果按照劳动法来说,实际拖欠的自然不止这个数,但按照六秦互动公司规定来说,这个算法很合理。然后,我这边删除所有损害他们名誉权的言论,并且发布一个澄清声明,撤销在劳动局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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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句题外话,和解不是我的初衷,我的确是对生活妥协了,因为这些事情,跟他们纠缠了很久,而我的生活,还需要继续。所以,该和解协议,我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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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插句题外话,这一次,我从实际上感觉到了,律师只是一个职业,跟正义无关。我清晰记得,至少有三家律所给我打过电话,他们给我科普了,当我发的帖子达到多少浏览量,我会赔偿多少钱。田建(六秦互动法人)给我讲述了,曾经曝光他的人,已经到高新区的局子里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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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缓存的图片,所以比较模糊
六秦互动应该找了至少三家律所,其中一个律所接单了,另外两个律所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接他们的业务,但就这个案子来说,律所的推理、逻辑思维能力,应该蛮强的吧,说句心里话,谁是谁非你看不出来?
这句话应该没有毛病,有的律师非但不匡扶正义,而且还助长邪恶。
(很遗憾,钉钉只支持查看一年的聊天记录,而且我以为跟他们的纠纷已经完结了,所以相关的聊天记录、证据均没有留存,虽然部分说法得不到佐证,但也谈不上侵权吧)
从法院回来的那天晚上,我这边发布的曝光内容,就已经删除了,并且在搜狐、天涯发布了澄清声明。(这是六秦互动要求我做的,虽然我觉得该行为很蠢,这样的澄清声明,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我这边发布的原“澄清声明”如下:
之前因为存在误会,发布过六秦互动相关的不实信息,目前误会已经澄清,相关的不实言论已经删除,对此,造成的影响声表歉意。
成都六秦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七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瑾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存在各种不合乎规定的做法,特发声明,表示澄清。
(该操作是原告六秦互动要求的,所以,我把之前的澄清声明再次发出来,应该没有法律责任吧)
第二天中午,我有去劳动局取消仲裁。至此,我觉得,我这边做的事情,已经完结了。
此次的纠纷已经结案,但跟六秦互动的纠缠仍未结束。目前的矛盾点在于,网上仍然有一些对六秦互动不利的言论,而他们,将此归结于我。
我不是为自己辩护,相信稍微对媒体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吧,譬如,xx公司被爆食品检测不合格,然后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多个媒体会陆续转发这一新闻。所以,我这边用自己的账号发布的内容,我有权限删除,并且已经删除了,但被转载的内容,我这边是删除不了的。并且,当时的协议,也只是我删除我自己发布的内容吧!
但李红玉认为,这些帖子是我发布的,或者说,即便不是我发布的,但内容是我写的,我也应该删除。但对于这点,我不需要为自己辩护,对这方面懂一些的人都清楚。对于那些转载的文章,跟我想不想删除没有关系,关系在于,我有没有能力删除。
(我记得今天,警察调解时是有录音的,所以以上的说法,至少一半以上可以得到佐证)
从爱企查关系图谱里,明显可以看出,李红玉“身份卓越”,是多家公司的高管,实质上,李红玉也是六秦互动法人田建的妻子,同时,也是其公司的财务,并且,不难看出,李红玉、田建、牟邦勇关系极为密切。
我记得,牟邦永,当时是六秦互动的技术管理,对我说过,如果我觉得公司损害了我的权益,我可以去劳动局起诉。但目前,李红玉咬定我损害了六秦互动的权益,却不去法院起诉,而是直接到我的公司,让我难堪。
( 牟邦永对我说的话,我找不到佐证,但我这么描述,没有损害他的名誉权、隐私权、xx权吧。而李红玉找我时,有警察在场,警察也有录音,警察也认可我的说法,这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也希望,李红玉直接去法院起诉我,但李红玉并没有听从警察的建议 )
其实今天,我有多次强调,如果六秦互动觉得我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可以去法院起诉我。如果他们觉得我没有完成和解的协议,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但他们这边不肯,与之前,我问六秦互动要工资,六秦互动让我走法律程序时,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
之前让我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六秦互动,为什么现在不肯用法律解决自己的问题呢?
(以上的说法,有调解时的警察同志作证,警察有录音)
并且,因为跟六秦互动的确达成了和解协议,而且,李红玉部分不好的做法,我也的确找不到佐证,所以文章里没有提及。那么,李红玉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些文章是我发布的呢?贵公司之前在我身上采用的手段,因为已经和解了,并且我找不到证据,所以那些手段我现在在公众场合可是闭口不谈的。那请问,李红玉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些是我发布的?没有证据证明,却跑到我公司来,给我带来不良影响,这笔账该怎么算?
先看看李红玉来找我的直接原因吧,就是下面截图的这个网站:
以下有几点可以证明我的清白:
1.从李红出示的截图看,是这个网站,但该网站,我没有找到联系方式,而且,该网站没有权重,也就是没有排名。从主观上来说,我想发根本就发不了,因为我联系不到网站的编辑,从客观上来说,我发到这个网站,有什么用,有多少人能看到。
2.如果我真的想发布,怎么会照搬以前的内容,这不是太明显了。
3.熟悉网站的人都知道,这类型的网站,一般都是自动采集的,文章都不是手动发布的。
4.和解时,我答应的,只是删除我发布的内容,这点我做到了,但李红玉想要的结果是,给我2000元,我删除她网上所有的负面,这点很好笑。
5.如果我仍然想继续曝光六秦互动,我不会和解,因为这场官司他们打不赢,原因如下:
a:在我的答辩材料里,有在钉钉上跟田建的第一次聊天记录,和田建给我转账的时间,足足差了两个月,其中一次转账时间还和我去劳动局提交仲裁的时间十分吻合。
b:六秦互动提供的指控资料,前面说我跟六秦互动不存在关系,但后面又提供了给我转账的截图,表明工资已经足额发放。
c:较真的话,劳动法似乎规定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但李红玉 、田建名下毕竟是有多家公司,但为什么没有一家公司给我买社保,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呢。
其他无法找到引证的话,这里就不提及了。
六秦互动不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而非要到我的公司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的原因我不多说了,怕说多了,又出现什么漏洞,被控诉侵权了。
但今天,李红玉有对我领导直接说,让领导小心我,并且,坚持在我公司门口进行调解,警察同志也到我公司前台进行问话。虽然警察只是例行公事,但无缘无故,警察来公司前台问,进进出出那么多同事,正常人都会多想吧。
(该情况已经被许多同事看到,并且电梯口附近有监控,警察也在,所以这点,李红玉赖不掉吧)
所以,我想问,在我完成和解协议的内容后,六秦互动监事李红玉到我现在公司纠缠,这算不算寻衅滋事,以及,我把这些事情写出来,是否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最后,感谢现在公司领导的信任,通常一个公司,不会喜欢有纠纷的员工,虽然我没有做错什么。目前的公司信任我,所以并没有对我进行问责。但如果换个情况,我是公司新来的,然后李红玉过来我公司找事,公司会不会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从而辞退我。如果我被辞退了,我又能怪谁呢?
再插句题外话,有人觉得同性恋恶心、有人觉得出轨恶心,但这些你觉得恶心的行为,实质上不会影响到你正常的生活。相反,六秦互动的李红玉,在法官和警察面前,在我和其他被坑害的员工面前,表现出两副完全不同的嘴脸,还是真恶心到我了。
我觉得我不需要署名了吧,李红玉自然知道这篇文章是我写的,我最坏的结果,无非是失去一份工作,官司他们打不赢,正如之前法官亲口说,如果我有劳动合同,我去劳动局仲裁的话成功率高,我就不会在网上曝光了。
(这句话是可以放心大胆地说的,因为我能找到田建给我两次的转账记录,其中一次跟我去劳动局仲裁的时间十分吻合,那天下午左右,我去了劳动局仲裁,给李红玉发了照片,不超过30分钟,就收到了田建1000左右的转账记录。
1.目前可以找到这两次转账记录的时间,并且,劳动局应该有记录,其中一个仲裁的时间和田建支付我工资的时间十分吻合。
2.六秦互动一个月,应该只给员工发一次工资吧,我能找到两次记录,也就是说,我能证明自己的入职时间超过了1个月,那么,我的劳动合同呢
3.如果法院这边有保存我的资料,应该可以看到我在钉钉上面跟田建的聊天记录时间,与我收到第一次工资的时间,足足差了两个多月)
更多的内容,因为暂时找不到佐证,担心被控诉侵权,就不提及了。可能有人会问,如果我被拖欠工资,为什么不及时离开?这的确是我的错,那时我刚从深圳回到成都不久,成都的就业环境,跟深圳是有区别的。有的公司虽然规模不大,但基本的工资这些是不会拖欠的,所以在我的意识里,根本没有会被拖欠工资的概念。好好干活,公司会差你这么一点钱?在之前的我看来,这是不可能的。
今天晚上时,我有把这件事给我家人们说,但他们给我的回复,我这边不能接受,他们想表达的是,如果六秦互动不再来闹事了,这件事也就过去吧,退一步海阔天空。但这点我无法接受,李红玉直接对我们公司股东说,小心我这个人,她并没有为我留活路。但当时毕竟是在我公司面前,我可以不顾自己,但对其他同事的影响必须考虑到,所以我忍。
在法院里,接受六秦互动提出的和解,是我对生活的妥协。如此这次,我依然妥协 ,那么,我努力生活的意义在哪里?
李红玉这次来的目的,应该十分清晰明了了。他们明知自己理亏打不赢官司,所以过来找我,即便威胁不行,给我添添堵、出出气也好。因为地点在我的公司,不再他们六秦互动,所以,李红玉无所畏惧。
如果李红玉觉得自己再理,不妨再闹大点吧,以上的说法,大多数都有据可查,所以我希望你们再说我的时候,也能像我一样,每处标明能参考的依据。或者,下次理论的地点,改为六秦互动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