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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说分手

匿名用户10-20 08:44浏览 75

我一直觉得吧,在速食恋爱的时代,说“我喜欢你”“我要和你在一起”是很容易的。

 

但如果是面对一个在一起很久的人,面对一段眼看得见的泛白着的感情。

 

要坦白告诉他,“我不喜欢你了”“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我们分手吧”。

 

这些话都是很难说出口的。

 

这两天有一个朋友分手了,我感触很多,他们两在一起有快五年了。

 

两个人都不是北京的,其中一个先到北京,过了半年他的男友才赶过来。

 

他俩在北京租了一套房子,这是他们俩第一次同居。

 

从前他俩的恋爱是校园恋爱,不住在一起。

 

同居、两个彼此喜欢的人。

 

这两个短词,摆在一起都冒着泡地幸福。

 

可现实不是这样的,两个人一旦每天睁开眼和闭上眼看见的都是同一个人。

 

喜欢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磨。

 

男友喜欢下班回来打一局游戏,朋友做了饭叫他吃喊了三回男友都不动,很烦。

 

男友吃完饭放下碗,说他再打一局游戏,打完立刻洗碗。


油腻腻的碗搁在桌子上,朋友看着受不了,自己拿进厨房洗了,一边洗一边烦。

 

男友有一个讨厌的习惯,每回洗了澡浴室的地面湿漉漉的,他也不拖地,


朋友再进去,镜子雾蒙蒙的,地上湿漉漉的,上个厕所还得先拿纸将马桶上的水擦干。

 

跟男友提了很多次了内裤和袜子不要放在同一个脏衣服的框里,他老忘记。

 

听起来都是鸡毛蒜皮,比小指头都小的事情。

 

可这些比小指头还小的事情却像一枚又一枚的图钉。

 

硬生生地摁在你们一开始饱满的喜欢上,摁不了几下,那个喜欢漏了气,瘪了。

 

朋友跟我抱怨过很多次了,说他讨厌现在的生活。

 

朋友也跟男友提了很多次了,让他多注意一点,改改。

 

男友有没有改吗?有的,只是改的速度很慢,旧的问题才改一点点,新的问题又来了。

 

这日子像是看不见头一样。

 

都以为两个人只要够喜欢,好像再大的风浪,再难的困境都可以一一挨过去。

 

但喜欢还真他吗是个金贵的东西啊,一点都不皮实。


给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碰来碰去,全是痕迹。

 

朋友在今年年初的时候跟我说了,他想分手,我听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劝。

 

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旁人的生活,我们都只是隔着十万八千里,拿着望远镜看个轮廓。

 

越是关心的朋友,越是不知道怎么下嘴去劝。

 

劝他忍下去,怕他过得憋屈,不开心;


劝他干脆分手,又怕他到时候错过一个喜欢的人后悔。

 

只能陪着他喝酒。

 

朋友他虽然抱怨了很多次吧,但也一直没提分手,我问过他为什么。

 

他骂完了叹了口气说。


其实男友心里也有他的,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也很久了,有些不舍得。

 

他说有天男友加班很晚才回来,男友怕他没吃饭,跑了很远去给他买奶茶。

 

那家一点点不在地铁站回家的中途,步行得话,得绕一段路,差不多得增加二十分钟路。

 

那是去年的冬天了,北京的天,你也知道,多几把冷啊,男友带着那杯奶茶回来,却仍然是温的。

 

问男友怎么带回来的,男友笑呵呵地说放在羽绒服里,胸口的位置。

 

这样的小事挺多的,我也在他的嘴里吃了不少的口粮。

 

不过这两天他们分手了,分手的原因还真不是什么出轨啊,什么家里的破事。

 

就是这些小问题磨得他说他没那么喜欢男友了。

 

有的人说,提分手的人是没有资格悼念和哭的,我不这么觉得。

 

我觉得提分手的人其实挺勇敢的。

 

前几天看《俗女养成记》,我最喜欢陈嘉玲的一点就是她敢于在结婚的前夕直接跟江显荣说。

 

“我们分手吧”。

 

将就着过日子很容易。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不了在外面乱搞,你小心些不被发现。

 

而且哦,像我们这种在外地漂着的吧,分手的代价其实很高。

 

首当其冲地就是房租,两个人承担房租,开销当然会小。

 

再不济,两个人在一起吧,晚上也能有个说话的,还能打打闹闹,日子过得快些。

 

一个人,你要是有过一个人到两个人的经历,你就会知道从两个人再回到一个人其实很难。

 

在这种情况下吧,能直截了当地说分手的人,我倒不是想说他酷不酷,只是觉得很勇敢。

 

他不愿意拖着别人,也不愿意委屈自己。

 

朋友跟我说分手的那天,我们出去喝酒了,他一个人喝得最多,也哭得最惨。

 

惨得好像死了妈一样。

 

我看着他哭吧,心里头也难过,记得在他没完全喝醉的时候,他说。

 

“唉,有点后悔了,想跟他道个歉和好得了,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把面前的酒又喝了一杯,又说。

 

“算了算了,再和好也一样,到时候还是不喜欢,还是要分手,干脆点。”

 

说真的,我觉得挺佩服他的。

 

以前看一本书忘了是什么名字,说是两个人在一起就是把生命拿针线给缝合在一起。

 

在一起的时间越长,逢得越久。

 

两个人在一起五年,一个人的一生也才七八十岁吧,怎么也有十六七分之一了。

 

分手能不疼吗?

 

况且吧,主动提分手的人,往往在很多人的眼里还得背上了背叛者的名字。

 

甚至他自己也说,觉得好像自己背叛了自己,感觉自己好像没资格再去说喜欢谁了。

 

这些痛以前好像都没听人说过。

 

我们只关心被分手的人疼,从不关心那些只是因为不喜欢主动提分手的人也会疼。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个道理你明白了,就不会说什么提分手的人活该了。

 

反正吧,比起明明知道自己不喜欢了还拖着的人,我更喜欢这些能在不喜欢时,主动提出分开的人。

 

我不仅不觉得他们很残酷,反而觉得他们很温柔。

 

真的,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不喜欢身边的人了,不要打着为他好的名义拖着他了。


直接点,勇敢点,好好地跟他说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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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推荐一首很喜欢的hush!的《过来人》。


里面有一句歌词,我很喜欢。



“我呀,也不算是过来人,只是多了一些碰撞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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